
- 索 引 号: SM00120-0500-2026-00001
- 备注/文号: 明林造〔2026〕3号
- 发布机构: 三明市林业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 2026-01-04
- 有效性:有效
- 有效性:有效
- 有效性:失效
- 有效性:废止
各县(市、区)林业主管部门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推动森林‘水库、钱库、粮库、碳库’更好联动”的重要论述,持续推进美丽三明建设,根据《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》(闽林文〔2025〕103号)精神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强化任务目标
以建设森林“四库”联动试点区为契机,坚持“三绿”并举,推动森林“水库、钱库、粮库、碳库”联动,着力提高森林质量,提升森林固碳能力,推进森林景观美化,推动森林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,充分发挥森林生态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等多种效益。2026年,全市造林绿化任务(详见附件):(一)开展植树造林12.3万亩、森林抚育38万亩、封山育林14.8万亩;(二)建设省级“互联网+全民义务植树”实践区20亩。各县(市、区)要尽快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、场(单位),并落实到山头地块,确保按时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。造林绿化任务分解情况,请于2026年1月30日前报市林业局备案。
二、强化重点工作
(一)加快林相花化彩化。对交通干线两侧、江河两岸、城镇周边及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持续实施林相改善行动,统筹发展“联动林”。将林相花化彩化与采伐迹地更新、生态修复、松林改造等有效衔接。在交通干线沿线关键节点,江河两岸、城镇周边一重山适宜区域,景区入口及通往景区道路两侧,种植常绿和花化彩化树种,建设“林景融合示范片”、“水上彩化廊道”,打造“入景即画”视觉效果。
(二)精准提升森林质量。聚焦“品种单一、径级偏小、效益偏低”问题,推行“大径材、名贵化、复层林、长中短”经营法,积极培育“用材林”,努力提升森林质量。以提质增效为主线,有序推进针叶纯林和低效林改造,积极营造乡土珍贵阔叶树种,打造一批森林生态修复、珍贵树种造林示范点(片)。持续优化林分结构,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。
(三)稳步发展丰产油茶。积极践行大食物观,推进油茶丰产栽培,不断挖掘培育“食物林”。坚持良种、良法、良技,适度扩大种植规模,合理利用规划造林地、低效茶园、低效人工商品林地、疏林地、灌木林地、房前屋后闲置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种植油茶。加快低产油茶林改造,严格遵循技术标准,采取更新改造、抚育改造等措施,扩大丰产油茶林面积。
(四)科学推进森林经营。深化森林分类经营、近自然经营,提高针阔混交、异龄复层林比例,科学建设“蓄水林”“用材林”等。重点采取择(间)伐抚育、补植套种、封育改造等措施,调整林分密度与树种组成,修复退化林分,恢复和保护地带性森林植被群落,着力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,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物多样性。
(五)积极开展高固碳营造林。以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目标,科学合理营建“固碳林”。优先选用乡土固碳树种,积极开展乡土固碳树种固碳增汇林、人工针叶林经营固碳增汇林建设,探索总结高效固碳增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,探索完善森林碳汇价值实现机制,推动三明林业碳汇发展,为服务碳达峰、碳中和战略目标作出积极贡献。
三、强化组织保障
各县(市、区)要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,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,切实履行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职能。要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,拓展社会参与造林绿化渠道。要完善造林绿化投入机制,合理安排公共财政投入造林绿化,同时抓好造林地、种苗、劳力等要素落实,严把质量关,确保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。要深入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,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参与造林绿化,督促、指导各经营单位按规定及时更新各类迹地。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,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,严格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。要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造林绿化各项政策措施,总结推广国土绿化的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。
附件:2026年全市造林绿化任务表
三明市林业局
2026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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