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直各单位:
2022年8月22日,本办印发《三明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(试行)》(明政办规〔2022〕7号),试行期为2年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通信设施建设规范管理,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延长《三明市通信设施迁改补偿办法(试行)》政策文件期限6年,有效期至2030年8月22日。
禁漫 办公室
2024年10月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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